■ 黃維仁
社會中一般人都相信,離婚對子女身心的發展絕對有害。在我們輕易接受上述一般人都信以為真的結論之前,讓我們客觀地來看看輔導學者對這個問題所做的研究。到目前為止,「離婚對子女是否有害」,仍是個極具爭議性的問題。綜觀北美到二○○二年為止,在對離婚子女的實證(Empirical)研究中,心理學家華勒絲汀(Judith Wallerstein)與馬薇思‧哈瑟林頓(E. Mavis Hetherington)的研究被公認是最具權威的。這兩位學者抱著極為嚴謹的態度,耗盡心力,對離婚子女做長期追蹤的實證研究。給子女帶來負面影響
華勒絲汀自一九七一年就開始針對上百位離婚子女做詳盡而深入的心理訪談,她持續追蹤長達廿五年,看著這群孩子長大成人,對他們每人的身心發展有極為深入的觀察與了解。
華勒絲汀發現,不管離婚在北美是多麼「正常」的現象,周圍有多少同學的父母也離了婚,這些受離婚波及的子女都難免自問:「為何這事會發生在我身上?」「為何一點也不考慮到我的痛苦?」這些孩子比其他小孩寂寞、絕望,覺得缺乏愛與保護,他們心中憤怒,卻為了怕惹父母傷心或生氣,而把這些感覺藏起來,導致長大後心中累積了許多憤怒。
這些接受長期追蹤的離婚子女,呈現兩個共同的特徵:1.對親密關係既期待又怕受傷害。比常人更敏感,特別怕被人拒斥、背叛或拋棄。 2.較缺乏承受失落的能力。在事業或人際上受挫、失敗時,特別容易受傷。其他的心理影響包括缺乏自信,擔心自己不夠男(女)性化。而許多相貌、條件都非常出色,但父母離婚的女性,竟然因低落的自我形像而「下嫁」條件比她們差很多的配偶,婚後的生活也相當不理想。此外,她發現離婚子女也較缺乏成就動機,有較高的酗酒、吸毒與犯罪率,也有不少人不敢生小孩,唯恐將來子女會遭受像自己一樣痛苦的命運。
離婚子女對衝突特別敏感,「心裡怕怕」的現象也在其他實證研究中得到證實,發現離婚子女平均在社會與心理的適應上,的確比常人有更多的掙扎。
另一種實證研究報告
這樣說來,是否父母一旦離婚,子女絕對會受害,一輩子沒救了呢?答案並不一定如此。
哈瑟林頓(2002)在她剛出版的新書《For Better For Worse: Divorce Reconsidered》中指出:對百分之七十五至八十的子女而言,父母離婚並沒有給他們帶來永久性的傷害。一般而言,絕大多數的子女在父母離婚兩年後,都適應了,走上康復之路。她進而指出,對某些子女而言,與其讓他們留在父母經常衝突,充滿烽火的家中,還不如讓他們在單親的愛中長大,心理發展會更健全些。
除了哈瑟林頓之外,還有一些研究報告指出:「離婚前家庭的氣氛」比「離婚」這件事本身,對子女身心的發展有更不良的影響。除非父母雙方願意努力改善婚姻關係,並尋求專業輔導,要不然「為子女」而勉強在一起,讓子女一直在父母明爭暗鬥的夾縫中求生存,對子女不見得有好處。
到現在為止,「離婚會『造成』心理疾病與子女犯罪」這個假設,仍沒有獲得足夠的證據支持。預期心理造成偏差行為
的確,在少年罪犯和精神病患當中,有不少人的父母離婚。然而,我們卻沒有證據斷言,離婚就是「導致」這些問題發生的主因。我認為另一群知名學者Booth與Amarto(1998)歷時十五年,在全美追蹤了四七一位個案,可以為上述兩派的矛盾提供不錯的解釋:離婚發生在「高衝突婚姻」時(例如有家庭暴力或白熱化爭執),對子女可以有「兩害權其輕」的好處。他們的研究也指出,在美國大約有三分之二的離婚是發生在值得被努力挽救的「低衝突婚姻」(夫妻並非水火不容,只是彼此厭煩,不再有愛的感覺)。
我個人覺得,離婚是件不幸的事,不到絕對必要(病入膏肓,無可挽回,例如婚姻暴力,或天天活在恐懼之中)時,不該輕言離婚。我也相信,離婚對夾在父母中間的子女而言,必然是件極為痛苦的事。然而,如果我們不假思索地相信:「離婚必然對子女有害」,這個想法,卻會造成不良的後果。因為,這些父母離異的孩子,可能因為別人期望(認為)他們會有問題,需要被特別保護和補償,而開始「期望」自己會產生問題,以為自己真的不正常。長期以為自己有問題的結果,最後使他們真的產生偏差行為。
無可諱言地,離婚是個危機,可能會傷害子女身心。然而,只要處理得當,離婚的危機仍然可以變成轉機,幫助子女身心發展,使他們在待人接物上更為成熟,並且對自己將來的婚姻更加謹慎。
黃維仁博士:芝加哥家庭心理診所專業雙語心理治療。美國西北大學醫學院教授,從事臨床心理治療、督導、訓練與教學工作。Focus on the Family的國際講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