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b Welch ■ 郑以勒 译

当许多男女在婚礼中彼此交换誓言之际,没有人会想到日后他们有些会以离婚收场。为什么曾经承诺终生相许、至死方休的夫妇在法庭上居然会势同水火,成了婚姻悲剧中的受难者,究竟是怎么回事?让一位新闻记者带我们到离婚法庭里看看:

法警大声宣告:“全体起立”。随着木槌下落,法官入座,诉讼开庭。这对六年前曾在一幢教堂中彼此对说:“我愿意”的夫妻,现在却要在法庭阴郁沈闷的大堂上,以互说“我不愿意”来开始这场痛苦的公堂对簿。

勘察“现场”
男女双方在相距十五英尺的地方落座,竭力避免接触对方的目光。尽管此时在法律上他们的婚姻依然有效,如今却不再是夫妻,而成了诉讼两边的被告,也不再是携手并肩的挚友,而是反目成仇的对头冤家。他们之间的关系犹如法庭墙壁上的砖块,冷冷冰冰,毫无生气。

可曾想到,他们中间曾有过多少甜言蜜语,山盟海誓?

多数人都参加过婚礼,看到婚姻美好的开场,但是见到婚姻以伤感收场的人却不多。我坐在旁听席后座,冷眼观看这一幕在法庭上交锋的离婚悲剧,这样的悲剧几乎每天数以千计地在全美各地的法庭中上演。诚然,这并非什么愉快的事,但如果你要真正明白扣紧安全带的重要,就有必要有时到车祸的现场去看看。

今天的这一对,可说是常见的典型中产阶级,双方都风度翩翩,衣冠楚楚,而不是那些在酗酒、受虐待家庭阴影中成长,必须时时在情绪问题上苦苦挣扎的类型。他们只不过是为了某些所谓“无法弥合”的原因而决定分手。

从他们共有的那幢房屋到大百科全书,双方的财产分配将由法官来判定,然而最大的争执是,谁将获得三岁儿子的监护权。

随着正式开庭,眼前离异的情景与当初隆重的婚礼形成鲜明的对照:男女双方的陪伴者,不再是手捧象征永久结合婚戒的伴郎和伴娘,而是手提装满攻击对方种种证据的公文包,以严阵以待的两边律师。

这里没有专业摄师到处捕捉珍贵的镜头,以留下永恒美好的纪念,只有法庭记录员忠实机械地速记每个字眼。这里没有优美动听的婚礼进行曲,只有对着麦克风发出硬聒噪的证词。这里也没有双方喜气洋洋、熙熙攘攘的亲友家人,只有一排排空荡的长椅,以及寥寥无几等候在外厅的支持者。

在休庭期间,双方与各自的亲友家人围在一起,彷佛刚下场的拳击手退到角落,接受教练的指导与鼓励。

互揭疮疤
女方的律师争辩说,从男方抚养其十二岁和十四岁两个子的方式来看,就知道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这两个儿子是他与前妻所生,现和他们住在一起。男方根本不知道如何管教孩子,甚至孩子做不做功课,他都不管。同时律师又指出,女方则尽了自己的职责,她在家中设立家规,帮助他们建立自信、自尊和责任感。

男方的律师于是开始反驳,他说女方一直在虐待孩子,她曾殴打、叱骂他们,甚至让他们只穿少许内衣,并把他们赶出屋外,不准进来。他又指出,男方才是真正关心孩子,他帮助他们做功课,冷静地解决他们之间的口角冲突,经常为他们准备丰富的食物,尤其是早餐的煎饼。

接下来辩词的内容包括了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琐事,诸如谁不小心将车撞凹了,大孩子恶作剧虐待小猫是谁的责任等等。争论这些琐事无非要证明,由谁来抚养小儿子才是最好的决定,可是这可怜的小家伙却没有一丁点的发言权。

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流逝,证据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出。法官听到了那三岁孩子如何在放映“小美人鱼”时,按了录放机的录像按键而挨了耳光。当他大哭不止时,又如何被父母互相推诿不顾。有一次竟让他坐在小货车的后面,以及另一次受虐挨打的经过。

双方当事人在听到对方指控时,都皱着眉、连连摇头。孰真孰假谁也说不清。但双方都用同样激烈的措词对攻,同一事件的叙述也大相径庭。

天真少年入火网
接下来的几天,由两个大儿子的玩伴出庭作证,他们的年龄大约是十二至十四岁。他们在外厅等候时都显得很兴奋,好像要去参加童子军的郊游一般,但一旦被带入法庭,一个个立即显得局促不安。这些穿着整洁衬衫、结了领带、脚穿NIKE球鞋的天真少年,顷刻间陷入成人争战的火网之中。

这些拘谨而又紧张的少年说的话令人难以听清。而女方当事人的律师在质问他们时又显得极不耐烦,频频用指尖敲击桌面。然后又以种种似是而非的话来诘难这些本不该站到证人席上的年轻人,好像他们证词的可信度须打折扣。最后,两个儿子也被召上了证人席。

“你不喜欢你的继母,对吗?”
“不喜欢。”
“你不喜欢她是因为她在家中立家规,而你爹却不这样做,对吗?”
“不对,不是这样。”
“他在家里从来都不要求你们做功课,对吗?”
“不对,他有要求。”
“既然如此,为什么你有那么多欠交的作业和不及格的科目?”

休庭期间,一位少年人盯着那在律师桌上成堆的文件,这些笔记和备忘录都是用作攻击对方的炮弹,他不禁脱口说道:“这通通都是胡扯。”经过七天的鏖战,庭审终于结束。

速记员打了一千多页的庭审记录;法官听取三十位证人的证词;双方律师提交了一百一十件证据,包括那条据说是用作打人的皮带,以及父子的合照等等。男女双方当事人共花费大约三万五千美元的诉讼费。

庭审终结后的两星期,法官作了如下的判决:“本庭以戒慎恐惧的心情,将儿子的监护权判给母亲,同时判给父亲有随时探视的权利。”在法官的判决词中,提到了最近的另一案例,那是一宗州政府不得不将小孩从一对患有中度精神错乱的夫妇手中抱去领养的案件。尽管这对夫妇竭力克服他们心智上的障碍,努力做个好父母,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法官又说:“可悲的是,这对心智健全的夫妇并不比他们做得更好。”

最后他又接着说:“但愿我再也不要看到这种案子。”

永难弥补的伤痕
当众人离开法院,男女双方各奔前程之后,我不禁连想六年前这对夫妇互换誓约之时是如何的情意绵绵,那时他们曾信誓旦旦地说不论祸福顺逆,要互爱互助,至死不渝。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这两个曾互换誓约的人如今成了陌路冤家。这种结局值得吗?离婚难道真的是弥合心灵创伤的唯一出路吗?最后,我又想到这场离婚诉讼引发了多少难以弥补的伤痕和问题。

那些少年人在目睹成年人如何解决家庭纠纷时,得到了什么样的言传身教?那个年仅三岁的男孩如同法官判词中说的,像乒乓球般被父母打来击去,对他未来一生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能真正证实为人父母是否称职尽责的场合,不应在离婚诉讼的法官面前,而应在家庭里,实际面对孩子及夫妇间的相处。在离婚诉讼上所投下的那么多时间、金钱和精力,事实上只证明了离婚是一件劳民伤财,三败俱伤(夫妻与子女)的事。

既有前车之鉴,我们就不必重蹈覆辙。当我们愿全然无私地忠实、钟实自己曾立誓永远相爱的配偶,就能彼此以恩慈相待,享受美好幸福的婚姻生活,而不会走上离婚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