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athy Collard Miller 著 ■ 張大經 譯
若不從小慢慢放手,孩子大了,就不能怪他不懂得獨立
編按:盡管這一篇文章的原始對象是單親,然而內文所探討有關親子關系的重要原則,卻適用于所有家庭,家有青少年的父母尤其不可錯過。
當麗雅舉起手來時,淚水已奪眶而出,那時我正在教會裏講述關于養兒育女的研習課題。她激動而硬咽地說:「我是個單親,可是我很不願讓別人來替我照顧孩子,我是爲了保護孩子免受任何的傷害呀。我知道我不應該這樣,但他們已經受夠了,而且……」話沒說完,她就摀著臉哭了,鄰座的一位女士立刻上前去安慰她。麗雅抽噎地哭著,其它的父母則滿懷同情地望著她。自從丈夫離她而去,只要小孩稍稍脫離視線,她就會大爲緊張。
我曾和許多的單親協談,他們往往不能放開對孩子的駕馭,更不用說舍得讓孩子離開他們的保護。像麗雅一樣,他們唯恐孩子一不在自己的掌握中就會出事。而有的父母則是當孩子一直仰賴他們時,就會讓他們覺得自己很重要。更常見的是,一些父母總認爲他們對事情的決定比孩子行多了。
的確,神賜給父母權柄,讓他們可以去塑造、引導孩子的生命。無論你是母親還是父親,你的確應該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但問題往往就出在你是否抓得太緊了。無論你的孩子多小,都應該讓他們慢慢地自己去承擔他們可以做到的事,這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相當重要,若不從小開始慢慢放手,等到他們長大,父母又會怪他們沒出息不知道獨立了。
在這條爲人父母的陌生路途上,最艱辛的一段莫過于讓我的孩子自己去完成一些決定。由于帶我的老大筱倩的許多經,使小兒子立民得以有較多的自由,因爲那時我已明白,原來許多我所堅持的原則,其實不過是個人的偏好罷了。如今,筱倩和立民都已經是青少年了,而我也看到過去辛苦所收的效果。雖然這是個漫長的挑戰,但卻值得。
沒人能滿足兒女所有需要
玫玲是我在公園裏認識的一位女士,她很少把兒女托給別人帶,或讓他們在家附近玩耍。她告訴我:「我要確保珍珍和彬彬能一直感受到愛及照顧。別人是很難替代我的。」我注視著她,看得出她那種全心全意爲著兒女幸福著想的責任感。對她來說,能滿足孩子一切的需要才是好母親,甚至包括孩子內心深處的情緒問題在內。但玫玲沒想到,其實她的孩子就需要那份「尋求感」,好使他們在成長過程中去尋求、塑造自己的價值體系。由于她的兒女都還小,她極力滿足他們心中的許多空缺,目前還看不出有什麽不良的後果。
容讓孩子在成長中去經曆生活裏的掙紮,特別是當他們進入惱人的青春期之後,這不但足以培養他們的性格,也能驅使他們去倚靠上帝。因此,即使玫玲極願成全孩子,但她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滿足孩子生命中對信仰的那份渴望。
當我的兒子十四歲時,有一次他要獨自從加州飛往佛州參加一個體能訓練營。生平第一次要送他出遠門,對我而言,實在如生離死別。當我叮咛他如何如何地轉機時,立民卻說:「媽,這我知道,您放心啦!」送走他回到家,我就開始等他的電話,心想他將會說自己如何錯過了轉機的班次。但神卻輕聲地對我說:「你是否很希望他錯過班機?這樣你才會覺得他非需要你不可。其實你應該讓他來倚靠我。」起先,我很訝異自己竟然會有這種念頭。但隨後當我誠實地省察自己的感受時,我承認的確如此。我要他遵照我的吩咐,因爲這樣才會顯出我的重要性。
那天夜裏,立民來電話,他已平安地抵達佛州。我問他:「你轉機有沒有困難?」他回答說:「媽,沒有。我到的時候,剛好轉機的入口就在對面。」我整個人平靜了下來,因著神的愛,挪開緊握在我雙手裏的繩索,因爲祂要我在祂裏面來肯定自我,而不是我的孩子非有我不可。自那天起,我終于明白了立民和我一樣都是神的兒女,而無疑地神比我更愛他,更能夠照顧他。
讓兒女學習作決定
欣琦和丈夫離婚時,她的兒子凱文才三歲大。從那時起,她幾乎幫他決定所有的事情:像是交什麽樣的朋友、什麽時候做功課、看什麽樣的電視節目等等。凱文是個溫順的孩子,對母親的種種控制並不抗拒。到了凱文十八歲時,他開始爲該進那所大學猶豫不決;同時因爲怕被人拒絕,也不去找工作。
當欣琦發覺凱文是這麽樣地被動時已經太遲了。她爲了讓孩子在自己離婚後不再受更多的痛苦,就一直不給孩子機會去作決定,甚至包括那些他自己可以獨自擔當的事在內。如今,在需要他自己采取行動時,他卻辦不到。
我們應當早點讓孩子學習自己作一些決定。好比我的朋友麗敏,她每天早晨爲也女兒拿出兩套搭配不錯的衣服,然後要她三歲大的女兒梅音選一套穿,蓓芳則是每周有一頓晚餐讓她那對八歲的雙胞胎來決定菜單。還有建邦,不時提供他孩子在學校裏關于科學實驗的建議,但最後的決定還是在孩子自己。
由于這些父母鼓勵孩子自己來作決定,在孩子長大成人的過程中,他們不但覺得受到尊重,而且也能培養他們的自信。碰到一些比較重大的事情時,他們仍會來找你商量,因爲知道你不會左右他們的每一步。有個單親的父親說得好:「當我愈鼓勵孩子自己去獨立思考時,他反而愈重視我的意見。」
體驗錯誤選擇的後果
我女兒筱倩十幾歲時,很喜歡周六去逛購物中心,每次我都告訴她,超過兩個鍾頭,就得打電話回家,讓我知道她的行蹤。如果忘了,下星期就不准出去。她總是辯稱:「媽,我只是忙著逛,就忘了嘛!而且……」我就告訴她:「筱倩,你已曉得我們講好的條件了,下周六不准出去。」
在家枯坐了幾個周末之後,筱倩領悟到是否及時從購物中心打電話回家,全在乎她自己的選擇,受到教訓完全是因爲自己的疏忽,沒有尊重自己的承諾所致。藉此我促使她學習自治。這樣一來,她日後的行爲就會是出于自我約束與尊重,而不是由于怕我生氣。
經曆成長的過程
我們給孩子自主權,就是讓他們各人按自己的步調去面對成長的掙紮。我的好友玉琳不久前告訴我她自己是怎麽處理的。「在我的孩子博恩十三歲時,他每次坐在我車上都躲躲藏藏的,惟恐別人看到他還和母親同行。起初,我非常難過,且常常想要吼他:『你給我坐好,不要以爲和我在一起很丟人!』可是後來我明白這是他想要獨立的一種表現方式。」她接著說:「我必須讓他去經曆這段成長的階段。這情形持續了一年之久,他現在反倒不躲了。」
但事情往往並不如此單純,有時候青少年會因尋求獨立未果而弄到僵持不下的局面。在那種難熬的日子裏,在孩子面前要用接納與了解來建立權威。孩子大了,並非就意味可縱容他們放肆,反而更要好好教導他們學習尊重和順從在上的權威,這樣可以使他們在日後的歲月中知道如何順從在上的權柄。許多時候,作父母的得分辨究竟孩子目前的表現只是處在過渡期呢,還是他已經養成了足以招致日後一連串麻煩的惡習。
給他們零用錢
當我的兩個孩子分別是十三和十歲時,我將他們的零用錢從每兩周五元增加到五十元。而我的條件是他們得爲自己開銷上的需要負起責任,例如:衣服、娛樂之類。如果筱倩爲了買兩件衣服而用完零用錢,使她下周沒錢去遊樂場玩,那是她個人的選擇。有時在財務上,雖然我很想幫忙解圍,但還是努力堅持原則。現在孩子分別到了二十和十七歲,我看到自己的心血並沒白費。筱倩這一陣子用她所存的兩千元作爲她下學期到丹麥作交換學生的費用。而立民則多用在衣服、鞋子和娛樂上。
父母不能終生陪伴
在這充滿危機的世界裏,放開自己的孩子似乎就是讓他們去面對許多的不測。想想我們自己從前那個年紀裏曾有過的不好經驗,就更使我們怯于放開手中所緊握的孩子。但即使我們想全盤看住孩子,也不可能終日陪在他們的身旁。
我的朋友秀琴最近就有同樣經曆,因著離婚,再加上前夫向來對家庭的疏忽,使得她的兒子志強經常叛逆。感恩節前不久,他因瘋狂駕駛而翻車。結果受重傷,斷了好幾根骨頭。調查事件的警察,對著搖頭、悔恨不已的秀琴說:「這種情況下,志強還能活著,真是幸運。」反倒是志強出院後信了主,知道是神救了他。最近,他帶朋友到教會的青年冬令營,介紹他們認識基督信仰。透過那次車禍,秀琴看到神是如何改變了她兒子的生命。
放松缰繩 培養獨立
在這個混亂的時代,我們極想要掌握好孩子,以免他們隨流失去,是很正常的行爲。但切勿把正常和正確混爲一談:渴望作一件事並不意味只要去做就是做對了。然而也不用擔心,像我在教養孩子的過程中,不知失敗了多少回,甚至以爲沒指望了。
首先我必須承認,要我切斷那份對孩子過于牽挂的心很不容易:但是現實卻告訴我們,縱然我們已盡心竭力去教養兒女,也不能確保他們日後的成功或幸福;就算自認有把握,又有那個父母能陪孩子一輩子的?終究他們有他們自己的世界,以後他們也要像我們一樣,建立自己的家庭,面對自己的問題。
在你盡全力撫養孩子長大時,應該向神求智能。放下挂慮,多給孩子學習的機會,有勇氣面對挑戰;培養孩子作正確決定的能力,建立健全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協助孩子身心均衡成長。
(譯自1995年6月「Single-Parent Family」「 Let Go of the Reins」。Used by permission from Focus on the Family.本文所用圖片來源於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