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盧琳達 著 ■ 邦達 譯

十七歲的少女李安娜坐在領養機構的心理輔導茱莉對面,不解地詢問茱莉﹕“為什麼上帝給我一個我根本沒有能力照顧的嬰兒?”她曾經兩次約好了要去墮胎,卻都爽約了,今天是她姨媽逼著她來和領養機構的心理輔導談談,否則她認為這孩子不在她的生涯規劃之內,所以她覺得墮胎是她唯一的選擇。

茱莉語氣溫和地向李安娜解釋,神聖的生命是上帝所創造的,至於這個不在計劃內的小生命很可能是上帝要賜給一對無法生育的夫婦,李安娜專注地傾聽茱莉告訴她的方法,她可以把嬰兒留在醫院,直到她挑選了合宜的領養家長,倘若她想要先和這對夫妻見面,也可以做這樣的安排,等對方辦妥領養手續後,她還能繼續收到領養父母寄給她的照片和信件。當李安娜離去時,她心裏仍無法決定是否要這麼做,不過兩週後她決定讓別人領養她腹中的嬰兒。

另類的祝福
這是一個現代典型的故事嗎?其實不然,事實上每年大約有二百萬個由未婚婦女產下的嬰兒,卻只有1%的人選擇將嬰兒寄托給領養家庭,49%選擇墮胎,其餘的50%決定由自己照顧。

姑且不論過去十到十五年間關於領養方面的巨大改變,領養的過程仍然籠罩著一片陰影,最重要的是,領養的觀念仍停留在過去的印象中,那就是生母還沒機會見到自己的小寶寶時,嬰兒就已經被迅速地抱走了。此外,近年來幾件著名的對簿公堂的領養官司,把小孩從領養家庭帶走的案例,引起人們對領養產生一種不確定的恐懼感。

事實真相和這些極端的情形相差甚遠,大部分的領養機構,特別是基督教的領養機構,對那些選擇讓孩子給別人領養的婦女提供一種有愛心的、支援性很強的過程,結果使這些婦女學習把危機轉變成一種另類的祝福。

半公開的領養
佛羅里達州好牧者關懷領養機構執行主任妮蒂亞,她也是產婦的心理輔導人員,她說﹕“今天,當一位產婦來到我們機構,我們會問她‘妳希望妳的寶寶在那種類型的家庭長大?’生母可以從照片或檔案中選擇她喜歡的家庭,倘若她想和對方見面,也是可以安排的。嬰兒出生後,親生父母可以常收到孩子的照片和信件。”

妮蒂亞稱這為顧客自行決定的方式,她說﹕“從前是由專家來做所有的決定,如今當事人可自己形容她所想要的領養家庭。通常生母總會問‘我能不能看看我的寶寶?’答案是肯定的,我們鼓勵生母看看自己所生的嬰兒,同時我們會請生母寫一封信給她的孩子,信中告訴孩子她為何做這個決定的緣由,她的孩子必需知道生母是出之於愛孩子才做這個決定的,這也幫助她度過捨棄孩子的悲痛過程。”

密西根州領養組織創辦人范迪倫,同時也是全美領養委員會董事之一,他稱這樣的過程是“半公開的領養。”他說﹕“這仍維持了領養的保密性,但是對選擇領養家庭和認識領養家庭的公開過程,使得人們不再懼怕領養孩子這件事。”

不過杜布森博士提醒人們注意公開或半公開的領養過程會帶來某些危險,公開的安排可能會對一個孩子未來身心的發展有益處,然而就另一方面來說,這可能為孩子早期的發展帶來傷害。當一個孩子和父母建立了親子關係時,卻發現有另外一個母親也牽涉在其中,這可能會危害一個小孩的情緒發展,假如在孩子長大後才揭開這層秘密,那麼將會避免很多的衝突和困惑。

捨得是犧牲的愛
大衛是一個在1974年被領養的孩子,他說﹕“我之所以會成為今天的我,全是因為一個年輕的婦人當年不自私地給予她未出世的嬰兒一個機會。我的生母以極大的愛心,捨棄墮胎,讓別人領養了我。”

的確,要了解一個生母的心境就是要了解這樣的愛:我把懷胎九個月所受的苦擱置一邊,只是想要讓我的孩子能擁有更好的生活。

因此,為什麼只有百分之一的人選擇把孩子給別人領養呢?范迪倫說這是因為來自同儕、家庭和文化的壓力。他說﹕“有一股巨大的同儕壓力,暗示領養是一種沒有愛心、拒絕,和可怕的事,於是懷孕的女孩就會產生這種念頭:‘妳怎麼能放棄妳自己的骨肉呢?’”

賓夕法尼亞州愛和關懷福音機構的安妮皮爾森去年二月接受國會頒贈“領養天使獎”,她以下面這段話闡述這個問題﹕“人們不明白把骨肉讓人領養其實是一種真正犧牲的愛,除非我們改變全國人民的心,否則婦女將不會選擇這條路。”

(「Why Not Adoption?」Linda Rooks 著,邦達 譯。Used by Permission from Focus on the Family.)